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2012:各類攤位資料及參展規則須知
2012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各類攤位資料及參展規則須知
(一) 攤位類型
- 漁業攤位:只限售賣優質魚類/海產產品。
- 農業攤位:攤位分為三大類型,分別為:
(一)本地有機蔬果攤位: 只限售賣自家農場生產的有機蔬果及其在農場及/或攤位內進行非工業式加工的產品。
(二)本地優質蔬果攤位: 只限售賣自家農場生產的信譽蔬菜或優質蔬果及其在農場及/或攤位內進行非工業式加工的產品。
(三)優質花卉產品攤位: 只限售賣自家園圃或花場生產的花卉及盆栽產品、或其他園藝用品。 - 商業攤位:只供本港小型企業或商號銷售有機認證、健康、環保產品及食品。
(二) 費用
- 攤位租金:
- 漁農攤位(面積2.5米 x 2.5米):875港元
- 商業攤位(面積3米 x 3米):7,000 港元
註: 租金須於辦理承租手續當日繳交,繳付後除得籌委會同意,否則一律不獲發還。
- 攤位按金:
- 漁農攤位:875 港元
- 商業攤位:7,000 港元
註: 按金須於辦理承租當日以劃線支票繳交,活動結束後,如參展商未有違規及破壞場地/攤位設施,按金將在會期後一個月內發還。如發現違規及設施被破壞,大會可 在按金內扣除涉及之損失 (請留意是屆按金請用劃線支票提交,並請附上寫有地址及貼有郵票之回郵信封,以便大會退還)。
- 電費:
- 四天活動總共收費:以使用一個13AMP插頭計(最高電力負荷2000 Watt)
- 漁農攤位 500港元 (只於日間使用) ,800港元 (24小時使用) ,另加收300元漏電斷路製之費用 (註一)
- 商業攤位 800港元 (只於日間使用) ,1300港元 (24小時使用) ,另加收300元漏電斷路製之費用 (註一)
註(一):為防止個別參展商使用不合規格之電器引致場地跳電,影響其他攤位,今年大會將為每一使用供電之參展攤位加裝漏電斷路製,每個13AMP費用為300元,同一單位同時使用6個13AMP之漏電斷路製費用為800元,凡用電之參展攤位必須繳付。
註(二):參展商須填寫電力申請表並於簡報會當天交予大會承辦商。大會不接受逾期及現場臨時申請。
註(三):參展商應申請足夠電力,如個別攤位掣位超負載及/或電器設備漏電導致短路停電,大會將不負責駁回電力。如要重新駁回電力,參展商須即時每次繳付維修費 HK$ 500。
- 運輸車輛入場證及按金:
- 每位參展商只可申請一張泊車證、並須以劃線支票繳交500元按金。(請確保支票為有效)
註:車輛須遵守大會指定時間進場、離場並遵守大會工作人員指示停放,泊車證須擺放在擋風玻璃當眼處,如入場車輛阻礙大會操作,大會有權將違反車輛拖走及沒收按金。在未有違例之情況下,此按金在嘉年華結束後一個月內可獲發還。
- 每位參展商只可申請一張泊車證、並須以劃線支票繳交500元按金。(請確保支票為有效)
(三) 攤位設備
- 2′ x 6′ x 30″高木桌1張,有背摺椅2張
- 8″ x 72″ 綠底白字展商招牌1 個,60 Watt 照明燈泡 2 個
註:參展商如需額外租用木桌及摺椅,須填寫申請表並於簡報會當天交予大會承辦商。大會不接受逾期及現場臨時申請。
(四) 攤位佈置及清場時間
- 佈置時間:2011 年 12月29 日 上午 9 時 至 下午 11 時
- 清場時間:2012 年 1月 2日 下午 8 時 至1月 3日 早上6 時
註: 大會將於2012年1月2日晚上 10 時 起拆除展覽帳篷。
(五) 運輸車輛入場 / 清場時間及規則
- 車輛入場時間:
- 花卉產品及商業攤位:2011年 12 月29日 上午8時 至 下午 1 時止
- 蔬果及魚類產品攤位:2011年 12 月29日下午 1 時 至下午6 時止
- 贊助商攤位:2011年 12 月29日 上午 10時 至 晚上 11止
- 補貨車輛入場時間:
- 2011年 12 月30 日至2012年1月1日的上午7時 至 9時止及晚上8時 30分 至 11時止
- 2012年1月2日的上午7時 至9時止
註:每輛貨車進場落貨 30 分鐘後必須離場,其它時間不設進場安排。
- 車輛清場時間:
- 2012年 1 月 2 日下午8時 30分 開始 至1月3日 早上6 時
(六) 審批各類攤位申請之優先考慮條件
- 漁業攤位
a) 本地漁戶
b) 售賣本地生產或撈獲的魚類/漁產
c) 配合大會主題產品
d) 以漁民合作社或漁會名義申請
e) 經香港有機資源中心認證 - 農業攤位
a) 本地農戶
b) 以產銷合作社名義申請
c) 配合大會主題產品
d) 經香港有機資源中心認證 - 商業攤位
a) 中小企商號
b) 售賣有機認證、健康及環保產品
(七) 各類攤位參展及銷售之一般規則
- A. 展銷貨品
- 攤位展銷的食品/飲料(濕貨及乾貨)必須合符食用衛生標準。
- 攤位展銷的產品項目、原產地及加工地(如適用)必須詳細填報於申請表上,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各攤位售賣未有填報的產品。
- 售賣貨品必須與攤位類型相符,貨品產地/加工地來源亦必須符合事實。
- 貨品價格或宣傳手法不可有誤導消費者成份。不可以有機名義出售或宣傳任何未經認證的產品。
- 展銷魚或貝介的參展商只能展銷未經任何處理的全魚或貝介。會場不可展銷經過烹調、煮、切割、去殼或其他程序處理的濕貨漁產品 (例如魚柳、去殼蝦仁、已煮熟的全魚或魚肉產品等等)。
- 參展商不能在會場屠宰活魚或將魚分件展銷。
- 參展商如欲出售受限制食物 (如非瓶裝飲品、奶類及奶類製品、冰鮮或冷藏肉類及家禽等),或須先向食環署申請有關許可證。
- 參展商不可售賣由主辦單位指定贊助機構所銷售的同類產品。
- 攤位數量有限,若求過於供,籌委會將作個別考慮及抽籤分配攤位。
- 申辦截止日期為8月31日。逾期申請,不作考慮。
- 籌委會有權拒絕於上屆曾違反大會規則的參展商之申請。籌委會對甄選參展商有最終決定權。
- B. 申辦各類攤位之特定條件
漁業攤位:只限售賣優質魚類/海產產品,每個單位最多可申請4個攤位
農業攤位:攤位分為三大類型,分別為:
(一)本地有機蔬果攤位、只限申請者售賣自家農場生產的有機蔬果及其產品。
(二)本地優質蔬果攤位、只限申請者售賣自家農場生產的信譽蔬菜或優質蔬果。
(三)優質花卉產品攤位、只限申請者售賣自家園圃或花場生產的花卉及盆栽產品、或其他園藝用品。大會規定每個申辦單位只可申請以上之其中一個類型攤位,每個單位最多可申請4個攤位(以菜場為例,申請者可按其農場面積大小以每4斗種1攤位計,申請最多4個攤位)。
商業攤位:每間公司最多可申請1個攤位。遞交申請表格時必須同時附上商業登記或公司註冊證書副本及產品有機認證證明文件。 - C. 展銷形式
- 參展商不可在會場進行募捐或作滋擾性宣(例如使用「大聲公」擴音器)。
- 參展商只可在其攤位帳篷範圍內展銷或宣傳,不可將貨物放置於攤位外以免阻塞行人通道。
- D. 攤位清潔
- 參展商盡量減少其攤位所產生的廢物/垃圾,並必需即時清理攤位之廢物,經常保持場地整潔乾爽。
- 參展商必需自行清理大型物件如”卡板”展板、鐡器、「發泡膠」盒等等。污水必須排放在場內裝設污水箱內。
- 參展商所有工作人員禁止在場內吸煙或騎腳踏車 (包括送外賣人員)。
- E. 攤位安全守則
- 參展商必需留意遵守用電安全,不要超負載。不能使用明火煮食。安全擺放貨物及展品。
註: 如有參展商違反以上規則,大會有權拒絕該參展商下屆的申請,並因有關違規造成場地/攤位設施的損失而扣取/沒收按金。
- 參展商必需留意遵守用電安全,不要超負載。不能使用明火煮食。安全擺放貨物及展品。
(八) 報名手續
- 請按此處下載申請表格
- 各類攤位之申請者請按照下述途徑遞交申請表格
- 商業攤位:欲申請之人士或機構,請填妥申請表格(第一頁),連同商業登記或公司註冊證書副本及產品有機認證證明文件於2011年8月31日前傳真至2332 8947或寄回「九龍觀塘偉業街101號A宏興工業大厦3字樓」收 (信封請註明「申請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商業攤位」)。查詢請致電Tel: 91925378何先生。
- 漁業攤位:欲申請參展的漁戶或機構,請填妥表格(第二頁),於2011年8月31日前傳真至 2314 2866或寄回「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八樓漁業聯絡及特別職務組」收。查詢請致電Tel : 2150 7099。
- 農業攤位:欲申請參展的農場或機構,請填妥表格(第三頁),於2011年8月31日前傳真至 2679 5443或寄回「上水粉錦公路蓮塘尾大龍實驗農場優良農業操作組」收。查詢請致電Tel : 2668 0273。
(九) 其他安排:
- 大會工作人員接獲申請後,將於七個工作天內聯絡申請者,初步核實有關申請資料(如在遞交申請表格七天後未接核實通知之人士,請致電查詢)。
- 籌委會將於十月初以電話及書信/電郵通知個別合資格之申請者參加:
(一) 抽籤會:進行攤位位置抽籤,可自行決定是否出席。
(二) 簡報會:進行簽約及繳交租金、按金及其他費用,必須派代表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