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申請表 (餐飲攤位專用)
2010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
攤位申請表 (餐飲攤位專用)
為推廣本地的優質漁農美食,魚類/蔬菜統營處將於農曆新年前與「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籌委會合辦一個集合全港美食及優質漁農產品的嘉年華會,讓市民能夠在鬧市搜購到港九新界的新鮮蔬果、海產、特色食品、鮮花、廚具、家居產品,以至環保及健康消費品。嘉年華會節目內容亦極之豐富,包括各式各樣的貨品攤位、精彩表演及遊戲節目,務求讓入場人士歡度一個愉快的週末。
主辦機構: 蔬菜統營處、魚類統營處及「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籌委會
日期: 2010年1月22日(星期五)至 2010年1月24日(星期日)
地點: 旺角花墟公園
費用:攤位尺寸:4.5米X 6米X 3.5米(高),每天2500元;(共2.5天, 合共6250元)
報名手續:有興趣參加的人士或機構,請填妥下列表格,於2009年9月30日前傳真至2332 8947 或寄回「九龍觀塘偉業街101號海景中心3樓」收(信封請註明「申請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餐飲攤位」)。查詢請致電Tel: 2332 8943 / 91927481何先生。
備註:
1. 申請單位具備下列條件可獲優先考慮:
a) 採用本地漁農產品作為食材
b) 採用由魚類/蔬菜統營處經銷的漁農產品作為食材
2. 攤位主要用作銷售熟食,可兼售零食和飲料,但不可兼售其他乾貨或罐頭。
3. 攤位銷售的食品/飲料必須合符食用衛生標準。
4. 攤位銷售的食品/飲料及其源產地必須詳列於申請表上,主辦單位有權禁止售買申請表上無列出的貨品項目。
5. 參展商不可售賣由主辦單位指定贊助機構所銷售的產品。
6. 欲以贊助型式在場內獨家銷售某類商品,請與主辦單位另議落實。
7. 每個單位最多可申請2個攤位。
8. 遞交申請表格時必須同時附上商業登記或公司註冊副本及熟食牌照副本。
9. 參展商不可在會場進行募捐或作滋擾性的宣傳手法(例如使用「大聲公」擴音器)。
10. 參展商應盡量減少其攤位所產生的廢物/垃圾,並自行回收難分解的「發泡膠」盒。
11. 攤位數量有限,若求過於供,籌委會將作個別考慮及以抽籤形式分配攤位。
12. 逾期申請,不作考慮。
13. 上屆曾違反主辦單位有關規則的參展商,其申請亦可能不被接受。
14. 籌委會對甄選參展商有最終決定權。
簽約及簡報會:
籌委會將於十月下旬通知個別合資格之申請者參加一次簡佈會,進行簽約及繳交租金
(有關贊助商品之詳細名單亦於當日公佈)
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1. 個人資料乃由申請人自願提供作「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申請攤位之用。
2. 所收集的個人資料會供處理有關程序之工作人員參閱,作為審批、聯絡等用途。
3.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內所載的條款,申請人如需要查閱或修改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可向「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籌委會查詢。
(餐飲攤位專用)
本人/機構有興趣報名參加「2010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的攤位活動。
預留申請單位 :餐飲攤位 _______ 個
參加者姓名/機構名稱:
商業登記號碼:
熟食牌照號碼:
聯絡人姓名:
傳真號碼:
電話號碼:
手提號碼:
地址:
食材供應:
(請 √ 右列項目)
本地漁農產品 ( )
魚類/蔬菜統營處 (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銷售食品/飲料及源產地:
曾參加此嘉年華攤位: 是/否
本人已閱讀及清楚明白申請表所有內容。特此聲明。
申請人簽名:
日期:









